記得17歲那年認識你
作者: Roger Wu Studio
我很喜歡這一對小倆口,他們說17歲就認識了,我不相信。我的新人經常有一種特質(或說是一種能耐),他們可以在一起超過十年,還彷彿像剛談戀愛的樣子。
十年前的那兩個人,怎麼會想到今天會為他穿上白紗呢?十年後的這兩個人,回頭看今天拍的照片,我能夠幫你們留下什麼在裡頭?
我永遠記得十五年前,走在忠孝東路的那個半夜,我記得我倆傻裡傻氣的模樣,沒有照片,只是在我回憶裡。那兩個人,那個傻裡傻氣的模樣,是幸福的樣子。
他輕輕跪下:「今後,請和我一起繳房貸吧!」她哭了,停不下來…
攝影: Roger Wu 婚禮攝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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